一、受理条件
1.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
2.企业吸纳的是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1.《济宁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2.近12个月的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3.近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二)现场办理:
1.《济宁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2份);
2.近12个月的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3.近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5.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7217226
监督电话:0537-721275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A03窗口办理。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济宁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