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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3-04831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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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1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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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汶上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汶上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汶政字〔2023〕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们邀请到了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问:请问该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问:请问《实施方案》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主要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2〕7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

问:请问该文件的制订过程是怎样的?

2023年4月,济宁市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汶上县“无废城市”建设,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7日起草了《汶上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2023年10月9日、11月13日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最终确定《汶上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29日正式印发。

问:请问何谓“无废城市”?

答: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问:请问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提出了“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总体要求部分主要明确了“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范围及时限、建设指标五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无废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包括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控、促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3个方面的内容。二是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包括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完善农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多元化利用处置3个方面的内容。三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主要包括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严格生活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4个方面的内容。四是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主要包括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处置水平2个方面的内容。五是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3个方面的内容。六是打造汶上特色“无废窗口”。主要包括深入开展“无废景区”建设、全面启动“无废细胞”建设、全力推进“无废河岸”建设、大力推进“无废矿区”建设4个方面的内容。七是加强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构建“无废城市”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4个方面的内容。


具体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0537-370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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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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