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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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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5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问题整改,先后通过党组专题会议、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县委高永干书记在听取县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精心组织安排巡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有序推进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抓工作、强推进、促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问题逐个整改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细化整改情况,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精准发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每个问题有整改、有落实、有督导、有成效。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论述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学用结合不够,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学习研究不透彻,2021年12月市人社局牵头制定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局党组未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动不够,推动工作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用结合,不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9月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内容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提高了对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认识,为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就业、社会保障、技能人才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努力学用结合推动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参考指导。二是加大政策宣传。8月下旬,联合总工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医疗保障等部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政策“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深入企业走访、集中宣传、线上同步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中国组织人事报》对相关经验做法予以报道。三是开展专题调研。联合县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面向网约送餐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代表群体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掌握了新就业形态领域在劳动关系认定、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联合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专题行政指导、宣传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开展暖“新”行动等措施,加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加大就业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论述有落差。距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的要求有差距,职业技能培训缺乏叫得响的品牌,人才培育动力不足。在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通报中,汶上应完成“新增高技能人才”85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80人;实际新增314人、62人,完成率仅为36.9%、34.4%。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把学习习近平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7月19日、8月8日,局党组分别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就党的二十大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技能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学习研讨。9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人社工作的内容纳入“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按照 “面向市场、突出重点、因人而异、提高质量”的思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市场引导就业、培训促进就业”机制。做好分类技能培训,结合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意愿和需求,探索多样化培训模式,截至目前,累计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81期,培训4020人。加强劳务品牌建设,“中都用工”被认定为市级特色劳务品牌。三是加快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动态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今年以来,有5人获评济宁市技术能手、3人获评济宁工匠。积极搭建高技能人才成长平台,新设全市首家技工学校1处,县技工学校获批全市首个试办高级技工班试点。新增1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新增备案企业18家,新增高技能人才616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新增1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人获评济宁市技术能手,3人获评济宁工匠。四是健全技能竞赛体系,加强全县职业技能竞赛统筹力度,创新技能竞赛方式,探索以行业企业冠名赞助的技能竞赛机制,有效拓宽了技能人才晋升渠道。10月29日,成功举办了全市服装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我县共有16名选手获得奖次。分行业领域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13场,在济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6项、二等奖 8项、三等奖8项。我县有13个项目代表济宁市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创历史新高。五是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主动对接备案企业,“一企一策”研究工作措施,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精准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评价工作的难点堵点,着力激发企业参加自主评价的内生动力。2023年新增自主评价备案企业16家,截止10月底,新增高技能人才616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11人,完成率分别为102.67%、188.3%,完成数量和完成率居全市第一位。 (3)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理论学习浮在表面,2021年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仅有5次开展了研讨交流;部分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材料篇幅短、内容简单,与实际工作结合少。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要求,9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深化了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认识,压实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促进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党组重要研究议题,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研讨活动。按照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学习至少安排三分之一的中心组成员发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中心组学习11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参与研讨交流40人次。三是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做好结合文章,统筹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省厅市局“干部大讲堂”等平台,开展集中学习,先后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网络数据安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建设、人才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提高了中心组学习的层次和水平。四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提前制定每期学习计划,准备学习材料,并做好归档整理工作。定期总结梳理学习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 (4)法治建设有欠缺。执法职权较多,但法制审核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法制审核人员未达到本单位执法人员的5%,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大,多集中在工伤认定、保险费缴纳领域,败诉案件数量及败诉率偏高,诉前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不够,化解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3月21日、9月26日分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备把握核心要义。建立定期学习研究机制,推动法治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就业工作、社会保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听取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抽调具有法治专业背景的骨干力量,成立局法治审核委员会。及时吸纳补充法治审核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法治审核人员力量。目前,现有法治审核人员6名,均具有法治专业学历背景,占本单位执法人员的10%,极大提高了法治审核水平和能力。三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将其作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建设和谐社会、为全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8月份以来,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胜诉率100%。四是加大诉前化解力度。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大力推动行政案件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8月份以来,成功在诉前化解2起行政纠纷。 2、落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5)支持就业创业不足。县人社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在全县层面抓就业的氛围不浓,未形成大就业格局。督促指导镇街开展就业服务不到位,助力企业发展举办的招聘会频次少,2023年以来仅有3个镇街举办服务企业招聘会。落实上级就业政策不力,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2020年、2021年全市人社事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通报中,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青年见习计划”4项指标完成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在全市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稳就业保就业部署要求,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就业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定期研究议题,每月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我县就业工作情况,高位次推进稳就业工作。二是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专班,组织人社服务专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统筹做好用工服务保障工作。设置用工保障网格,建立需求清单,落实“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设立15处“就业服务驿站”开展就业信息宣传活动,建立“县—镇街—村”服务专员管理制度,实现为企业“送政策上门、送职工上岗”。结合镇街实际,指导帮助镇街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今年以来,镇街共举办招聘会16场次,镇街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均参加了招聘会。县经济开发区建立“周五”定期线下招聘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发布招聘岗位15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270余人。三是加大企业用工招聘频次和力度,“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依托“汶上招聘”微信公众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设机械制造、服装纺织、经贸化工等云招聘专栏,举办汶上县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清凉夏夜 职等你来”人才夜市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招聘活动45场次,截至目前,累计签订用工合同11628个次,签订率达85.56%。四是通过政策宣传、招聘会对接等活动,有效推动了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82人,完成任务的111.2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98人,完成任务的184.4%。以上两项指标完成即得满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20人,完成任务的93.49%,截至目前,该指标在全市县市区排名位居前列。2023年市局下达我县大学生创业引领任务110人、青年就业见习任务183人,9月份已提前完成两项任务目标,考核获得满分。 (6)人才要素保障有短板。抢抓人才发展机遇意识不强,与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未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人才引培政策未形成合力,引才留才问题解决不力。全县在产化工企业26家,对化工专业人才需求大,但2021年至2022年实名登记本硕毕业生1269人,化工专业毕业生仅18人,登记大中专毕业生3862人,无化工专业毕业生。我县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69家,仅有4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保持长期、实质性合作,高层次人才引进缺乏持续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发改、科技、工信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摸排化工企业人才需求,加大急需人才引进。9月1日,联合有关县直部门出台《汶上县青年人才集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引进博士8人,硕士和大学生(含本科、专科、高职、技工院校毕业生)2900多人。二是大力突破高能级平台建设,新增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众创空间等省级平台5家;新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市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平台15家。三是积极兑现人才待遇留住人才,为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汶创新创业,积极落实好、使用好青年人才引进补贴政策。今年以来,共为30家企业247人发放青年人才引才补贴256.3万元;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留汶,积极兑现各类人才津贴和科创平台奖补资金,为1家企业兑现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市级建站补助30万元、县级运营经费奖补5万元,为1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兑现市级人才津贴3万元、市级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县级运营经费奖补5万元;为更好培养和留住高技能人才,积极兑现高技能人才补贴和津贴,为1名产业技能拔尖人才兑现2万元市级人才津贴,为10名汶上县首席技师发放人才津贴5万元,发放高技能人才补贴43.2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活动,9月以来,先后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20场次,举办齐鲁工业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校园招聘会3场次,组织带领企业参加线下校园招聘会4场次。组织化工企业参加2023年济宁市暑期高校毕业生暨助企攀登专场招聘会、2023年济宁市暑期高校毕业生暨“四链融合”专场招聘会和校园招聘直通车徐州工程学院站等系列招聘会,为我县化工产业类企业引进急需人才120名。 (7)落实养老保险征缴政策不力。养老保险激励政策宣传不到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有落差,2022年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部分指标排名靠后,如全市平均缴费基数4696元,同比增长5.6%,而我县平均缴费基数为4660元,同比增长3.83%,全市排名倒数第二。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个人账户落实不及时,对项目所在镇街督导不力,7个项目均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60个工作日内分配到个人账户”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根据企业各自的情况和不同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保宣传和业务对接服务工作,引导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联合镇街开展培训、宣讲等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主动参保、长期续保。二是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发挥镇街主导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动态排查,对未落实到位的及时进行督导,7个项目涉及的社保资金均已分解落实至个人账户。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先保后征”硬性约束,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优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按时完成目标分解任务。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8)基层调解组织功能缺位。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重视不够,业务指导有缺失。全县仅4个镇街调解中心能正常发挥作用,130余家规模企业调解组织未实际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9月份以来,先后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等宣传活动13次,增强了企业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重视,提高了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有效减少了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二是加强对镇街和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预防调解作用,组织人员先后到镇街开展工作指导15次,重点对制度建设、调解程序、案卷规整等工作进行了现场帮助指导。同时指导企业健全调解组织,完善内部申诉协商制度,积极回应职工诉求。目前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的调解中心和30余家规模企业的调解组织能够在争议预防和纠纷调处发挥积极作用。9月份以来,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通过全国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调解处理劳动争议19件,1家企业通过内部协商的方式化解了一起工伤待遇争议。三是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大力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效能,着力将争议问题化解在基层。4月份,组织36名基层调解员参加济宁市人社局举办的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核均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 (9)劳动监察作用发挥不足。科学谋划不到位,2021年以来无劳动监察工作计划,无“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工作台账。劳动监察执法强度不够,联合执法力度不足,对恶意欠薪行为震慑力不强,2019年以来仅有劳动监察案卷13宗,2023年一季度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起,涉及欠薪农民工44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科学分析谋划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建立月度、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推动工作落实提供了参考遵循。利用政务热线、人社服务12333、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平台,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联合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汶诉即办”小程序宣传推广活动。二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3月份以来,先后开展2批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涉及检查企业93家,均未发现问题,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家,企业已注销或吊销6家。健全完善案件预防处理机制和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充分发挥镇街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推动欠薪线索及时化解。三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截至目前,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治欠薪攻坚、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等10余次。3月份以来,共受理、接待投诉举报152余起,其中协调解决劳动维权案件148余起,立案处理4起,涉及工人9人,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 (10)欠薪源头治理不到位。党组虽制定了《监管平台预警通报和约谈制度》,但跟踪监管不够,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时有发生。2022年涉及人社局的群众热线1370条,其中拖欠工资类739条,占比53.9%。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检查。8月份,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开展根治欠薪攻坚专项行动,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二是畅通投诉渠道。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9月份,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根治欠薪每日集中联合接访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加强欠薪监管。加强欠薪平台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对新出现的线索及时转办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平台预警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了欠薪平台线索实现动态清零。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宣传、市场监管、公安、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的对接联系,落实农民工欠薪问题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加大欠薪化解打击力度,今年以来,群众热线涉及拖欠工资类364条,欠薪线索同比下降50.74%,形成了欠薪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强欠薪源头治理。联合有关科室单位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先后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10余次,增强了企业对欠薪工作的重视,有效减少了欠薪问题的发生。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城乡公益性岗位监管制度不完善。对城乡公益岗管理指导不到位,各镇街、村(社区)未建立城乡公益岗管理台账,未制定上岗人员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县、镇两级均未建立公益岗管理巡查队伍,对预防优亲厚友等问题缺乏监管,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督导制度。6月份,制定下发了《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细化整合了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了对各镇街的政策指导;9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全县城乡公益性岗位集中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到镇街、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工作内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大数据排查,实地检查发现疑点信息20余个,及时向涉及镇街下发督办函。二是优化台账管理。目前,各镇街、村(社区)均建立了城乡公益岗管理台账,县级建立了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提高了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为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档案管理,8月份,到各镇街、村(社区)开展了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管理规范性检查,现场提出相关指导意见,督促镇街健全完善了档案资料。三是建立完善制度。针对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下发《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进行定岗定职定责,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各镇街细化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建立县、镇两级公益岗管理巡查队伍,加大人员信息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清退不符合上岗条件人员67人,追回资金7.3万元。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至2021年党组工作总结中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未汇报分管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较少,网上欠薪讨薪舆情多发,对线下问题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针对“2019年至2021年党组工作总结中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未汇报分管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问题,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5月30日、9月6日,局党组分别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2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任务,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0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研讨,深化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责任,增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二是严格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9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舆情动态,听取党组成员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实行局党组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紧盯农民工维权、劳资纠纷、职工社保权益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线索隐患,结合重点工作内容,深入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加大问题线索现场受理力度。 (13)保密工作不扎实。有的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不懂不会,保密制度不健全,保密管理不规范,存在泄密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保密工作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内容。3月7日、3月21日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强化了对保密工作的重视。9月2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究人社领域保密工作,并对下步保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利用学习强国、保密观等APP抓好保密教育学习。4月20日,邀请县保密局领导对局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了保密培训。8月23日,组织开展局内部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保密知识水平和保密意识。10月8日,开展年轻干部保密知识培训,对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日常保密知识进行了讲解,强化了年轻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保密能力。8月份、9月份,先后两次对全局办公设备开展了保密安全检查,发现违规存储文件45件,现已整改完毕。三是加大保密政策宣传,4月中旬至5月中旬,积极参加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积极普及安全保密常识,积极营造关心支持保密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强保密警示教育宣传,及时将保密违规违纪案例进行传达学习,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四是健全完善了保密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成立了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建立了涉密人员管理台账,所有涉密岗位人员均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对涉及信息公开的事项,实行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由均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发布。 (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存在短板方面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19年以来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主动,传导责任压力不够,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未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少,无2019年至2022年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定期听取党组领导班子履行责任情况汇报。6月28日、11月29日,局党组先后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总结了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了形势任务,并对下步工作安排部署。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两次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部署,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二是扎实开展活动。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相继开展了“实干快干、狠抓落实”干部作风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动整改“回头看”、“人社干部走流程”等活动,通过实施系列活动持续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集中组织开展廉政谈话2次,涉及工作人员98人,实现所有人员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廉政风险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发生违规操作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从抓学习教育入手,常态化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坚持逢会必讲廉政和作风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干部职工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始终保持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 6、践行“人社工作为人民”的理念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5)便民服务不主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超时限结案较多,便民服务效率低,2020年以来超时限审结的案件83件,占审结案件总量的13%。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立案效率。对收到的仲裁申请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定时限内一次性向当事人送达受理、答辩、开庭通知,并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截止10月底,共受理案件224件,已结案220件,除两件经公告送达外,其他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另外4件正在按规定程序处理,能够按期结案。二是提升办案效能。对受理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调解意见,依法耐心做好庭前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要按期开庭审理,庭后根据审理情况,在向当事人阐明事实、释明法理的情况下开展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在法定时限内裁决结案。8月份以来,共受理案件96件,按期结案率100%。三是依法办理中止或延期手续。对需要公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等需要延期或中止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经办理审批手续后中止或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待中止等情形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在规定时限内结案。 (16)政绩观有偏差。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按期结案等考核目标,我县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大多采取裁决方式结案,采取调解方式结案较少。2020年以来有370件案件通过裁决方式结案,占审结案件的59%,调解率仅41%。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案前协商调解机制,积极推广案前调解的做法,接到仲裁申请后,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案前调解,争取双方当事的利益最大化,减少通过裁决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截止10月底,共受理案件224件,已结案220件,其中调解结案163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4%,高于省市对调解结案率不低于60%的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及时发布基层调解组织联系渠道,确保将诉求化解在基层。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申诉、协商回应制度,及时回应劳动者协商诉求。三是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和劳动者政策知晓率,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产生。9月份以来,先后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等宣传活动13次,增强了企业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重视,提高了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有效减少了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7、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7)人社政策宣传不接地气。宣传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大多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且宣传渠道单一,仅依靠“汶上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线下宣传覆盖面小,易出现宣传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领导,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工作计划,分业务板块制定宣传工作重点,明确了宣传工作责任,形成了全员参与、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的宣传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媒体宣传,加强与上级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积极向上推荐报送宣传稿件。1-10月份累计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宣传稿件340余篇,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政策解读30余期。三是举办线下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社区等,举办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类政策宣讲活动20余场,全方位解读人社政策。同时结合工作,在推动工作的同时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到在建项目工地、社区、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劳动者的法治意识。 (18)执法卷宗质量不高。2020年、2022年、2023年《投诉(举报)处理记录表》中,存在事项、调查结果、佐证材料、处理结果等记录不完整的问题。(汶人社监询字〔2019〕14号)中,劳动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无落款时间和收件人签名。2020年《济宁市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中,结案审批表无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问题整改,针对提出的2020年、2022年、2023年《投诉(举报)处理记录表》中,存在事项、调查结果、佐证材料、处理结果等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已安排专人进行补充;(汶人社监询字〔2019〕14号)中,劳动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无落款时间和收件人签名材料的问题已根据当时的送达资料进行补充;2020年《济宁市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中,结案审批表无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已由监察机构负责人补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建立专案专人处理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在受理欠薪案件时,进一步明确了主办人员和协办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间节点,下达文书,依法办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完善细化经办程序,明确了法制审核人员,严格遵循劳动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加强对欠薪案卷卷宗审查审核,避免出现案卷信息缺失、不全的情况。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执法案卷审查培训,加大业务请示汇报,邀请了市局劳动监察支队有关人员来汶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案卷整理水平,避免出现各类程序性错误。 (19)案卷归档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涉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630件,多数存在立卷归档不及时、页码编写不全、无专用档案盒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档案管理政策知识的学习,先后组织人员学习了《档案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政策法规,提高了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案卷归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规整成卷。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规整案卷资料,按照相关规定整理成卷,经负责人和案卷管理人查验后,按照案卷装订规范装订成册。2023年已结案的220件案件已全部整卷归档。三是严格归档保管,案卷管理人员对审结的案卷及时装盒归档登记,坚持一案一盒,按年号、序号等规范整齐存放,确保案卷管理规范有序。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弱项,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8、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20)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够。有的班子成员钻研业务不够,对专业知识不精通,存在遇到问题需要询问相关科室意见的情况。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够,对人社整体工作探讨交流少。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9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学习研讨,深化了对党组工作的思想认识,为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建立班子成员定期谈心谈话和沟通交流机制。实行“周三”相互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制度,由班子成员对分管的近期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对疑难重点工作进行会商研究,先后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和沟通交流4次。三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为提高局领导班子抓发展能的能力和水平,局党组领导班子先后开展就业、社会保障、人才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专题学习,提高了领导班子业务知识水平和推动工作能力,一批改革创新工作被省市列为试点和通报表扬。 9、对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1)调解员队伍建设有短板。业务培训力度不够,调解员对法规政策知识和案件处理技能掌握不足,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参差不齐,全县320名调解员仅有200人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难以满足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格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持证率。根据省市安排,积极宣传发动我县乡镇街道、企业及有关事业单位调解员参加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参训人员管理,提高课堂学习参与率,确保参训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县委巡察开始后,先后有36名调解员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进一步壮大了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大业务指导。先后组织人员到企业、乡镇开展调解业务指导28次,规范了调解工作流程和文书制作,有效提升了基层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人社干部大讲堂、调解观摩、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调解员学习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规政策和调解业务知识,提高了调解员业务知识水平和办理业务技能。 10、党建工作抓而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无2020年、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和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方案,无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问题清单等材料。党员量化管理流于形式,2022年第一党支部、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支部等均未按要求公示党员量化积分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管理。经核实,以上材料的丢失是由于档案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及时保存档案资料造成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把党建工作摆在更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交流,对的党的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高了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责任。三是严格落实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9月6日,为开好县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领会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专题研究安排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程序,确保开出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四是加强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按照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做出贡献、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进行管理,每季度公示党员积分情况。目前,102名党员全部按要求进行积分管理并进行了公示。 (23)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第三党支部2021年2月9日、2月20日、4月13日开展党组织活动同时勾选多个活动名称,第一党支部2022年7月、8月、11月记录簿中未填写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数。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系统学习了党章党规等学习资料,引导每名党员学原文、悟原理、增党性,确保在思想上充分认识规范开展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二是严格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对第一党支部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加强了党支部管理,压实了工作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严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党建档案资料管理,按照组织活动及时记录党组织活动记录簿。三是加大督促指导。定期对各党支部组织活动记录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党支部规范记录活动内容,确保记录齐全、规范、完整。 (24)交纳党费不规范。老干部支部2019年以来有7名党员未按时交纳党费,2022年按每人100元收缴党费,未执行党费收缴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要求,年初对全体党员应缴党费额进行测算,按照测算数额收缴党费,并按时上缴县直机关工委党费账户。与未按时缴费党费的7名退休党员进行谈话,并已收齐欠缴党费。 (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方面 11、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25)上轮巡察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督导落实力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日常提醒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8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21次。二是加强制度纪律学习。加强制度学习培训,8月23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学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制度纪律意识。三是按要求制定“四张清单”,每月提醒各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及时检查并收集整理党支部党建制度落实材料,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县人社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对照“四个融入”要求,以啃“硬骨头”的勇气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人社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以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把整改压力传导到局属各科室单位和党支部,督促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亲自抓、直接抓。严把巡察整改进度关、标准关、质量关,通过拉单对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问题是否解决、情况是否向好作为评价标准,坚决防止敷衍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以更严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整改。对已完成、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督办落实,明确目标、一抓到底。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四)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把巡察整改融入人社工作全局,自觉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人社工作的价值追求和现实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着力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重大风险,全力落实好党的二十大赋予人社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以巡察整改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五)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三个务必”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扛牢“两个责任”。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激励担当作为,引领形成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212757;电子邮箱:wsrsjbgs@ji.shandong.cn。 中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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