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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2-0254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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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部门解读】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5 11: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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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6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和《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7月28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号)和《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要求县级以市清单为参照,于8月底前,完成县级清单认领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编制了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了《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汶政发〔2022〕8号)以及《汶上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起草过程

按照县领导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8月上旬完成了《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同时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44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会议研究,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汶政发〔2022〕8号)以及《汶上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3个部分,《清单》作为附件。

第一部分: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包括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2年8月底前,编制汶上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是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022年10月底前,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主管部门要严格保持一致,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要按照改革方案明确实施机关、监管主体等实施要素,并保持市域范围内相对统一。

三是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2年11月底前,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第二部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包括5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衔接落实《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

二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格落实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予以纠正。

三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审改牵头机构要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四是依法依规守牢监管底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对清单内的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各级监管主体要严格执行。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县政府要及时组织修订审管衔接备忘录,确保审批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对调整实施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实施机关,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责,逐项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一放了之。对取消或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五是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三部分: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包括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做好工作衔接。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做好实施规范的衔接工作,推动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高成

联系电话:0537—721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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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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