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满足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构建规范化、多层次的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助力济宁市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在充分了解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需求的基础上,2022年6月形成了《工作方案(试行)》初稿,2022年7月县卫生健康局作为牵头部门广泛征求了各职能部门及镇街的意见建议,完成了《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县政府办公室同意,正式印发《汶上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26号)。
三、出台目的
深入推动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着重增量提质、普惠就近、从严监管,鼓励通过公建公营、公建国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和托育产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四、《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组织实施等部分内容。
《工作方案》提出了优先发展普惠、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科学指导、严格规范监管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十四五”期间,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相关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列出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指导、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要素保障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指导。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家庭照护指导,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未成年保护机构作用,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积极推进“医育结合”,开展卫生保健指导及健康检查,实现科学养育。
二是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统筹规划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强化场地设施保障,按照年度托位建设任务要求,多渠道提供托育场地设施;积极推动社会参与,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公办托育示范机构,鼓励采取公建公营、公建国营、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增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兴办托班,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打造连锁化品牌,积极探索“1+N”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模式。
四是健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落实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强化智慧监管,压实安全责任,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五是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要素保障。加强服务指导,建立县、乡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加大奖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出台建设补助、运营补助、连锁补助、示范奖补等措施,助推托育能力提升;降低低运营成本,明确普惠收费标准,加强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发展托育产业,多举措助推托育服务提升。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王利
联系电话:0537—7296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