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办字〔2022〕15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
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22号),结合我县实际,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科室,加强人员梯队建设,确保政务公开队伍稳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质效。聚焦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突出做好新旧动能转换、房地产市场监管、减税降费、重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深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方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精细化水平;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诉求,切实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三、强化公开意识,抓好工作落实。县政府已连续4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认真对照《2022年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以部门正式文件予以印发,于6月15日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具体要求 | 完成时限 | 
|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 (一)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围绕“两高”行业、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 | 全年 | 
|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 全年 | 
| (三)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 
| (四)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科技局 | 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 | 全年 | 
| (五)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 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 | 全年 | 
| (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 | 2022年10月底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 | 定期更新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大数据中心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全年 | |
| (七)精细化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 |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全年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 | 全年 | |
|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 全年 | ||
|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 2022年6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 ||
| (八)高质量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 | 全年 | 
|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育和体育局 | 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 | 全年 | |
| 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 全年 | ||
| 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 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民政局 | 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 全年 | |
| (九)做好2022年重点任务承诺事项公开工作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实施“九大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求进。 | 2022年底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 坚持“产业立县、制造强县”不动摇,全力攻坚制造强县建设,全面深化“群长+链长制”,大力实施助企攀登、技改提升、金融畅通、企业上市、企业家培育“五大工程”,确保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家以上。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五年行动方案,落实“5+1”考核评价体系,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中争先进位。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扩需求“十大行动”,聚焦“十强”产业、“七网”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500万元以上项目库,突出抓好8个省级重点项目、18个市级重点产业项目、39个县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8.9亿元以上。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对标全国一流、全省前列、全市领先,争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持续深化“双全双百”工程,大力推行“静默认证”试点、项目开工审批“一件事”办理新模式,打造亮点品牌,营商环境更加优质高效,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打造政务服务“非常满意”品牌。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城镇新增就业2700人以上,开发城乡公益岗位2963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城区东南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期工程,完成第三实验中学配套设施建设,新建第二实验小学4号教学楼,新增学位1980个;新建寅寺镇寅阳新城、汶上街道东门社区2所幼儿园,新增学位360个。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局 | 建设完成汶上县中医院康复楼、汶上县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汶上县妇幼保健托育园三个项目,并投入使用。 | 2022年底 | |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2个、棚户区回迁安置1727户,城市道路新建改建8公里。新建“四小工程”11处,新增绿化面积29.6万平方米,人行道升级改造2.5万平方米,雨污管网升级改造70公里,提升城区主要道路十字路口4处。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 |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新改建“四好农村路”95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15座。推进泉河大道西延工程、新机场连接线工程建设,年底实现通行。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 | 推动农村环境提升,完成11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6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改厕应改尽改。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公安局 | 深入推进平安汶上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全力提升社会治安满意度。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 围绕“一老一小”,加快中都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完成5处乡镇敬老院,9处老年人食堂和200户高龄、失能、残疾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扎实推进“护童成长”试点项目,打造儿童之家10处,年内开展亲职教育60场、儿童体育活动90场。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 | 坚决遏制“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12.9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新培育国家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以上。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突破80个。培养农村各类优秀人才,年内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定任务目标;国控牛庄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 | 2022年底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科技局 |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完善“引、孵、壮”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确保年内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5家,创建省市级创新平台14家。 | 2022年底 | |
| 二、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 |||
| (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司法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执行效果评估等信息。 | 2022年底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全年 | |
| 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全年 | ||
|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全年 | ||
|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2022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济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 | 2022年底 | ||
| 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 |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全年 | |
| (十一)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全年 | 
|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部门、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 全年 | ||
| 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 全年 | ||
| 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 全年 | ||
| 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 全年 | ||
| 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全年 | ||
|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
| (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全县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 2022年6月底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 2022年底 | |
| (十三)规范化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 | 严格执行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6月底前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 | 2022年6月底 | 
| 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 | 2022年7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或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信息。 | 2022年7月底 | |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 | 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 2022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 四、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 |||
| (十四)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全年 | 
|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审查工作。 | 全年 | ||
| 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 全年 | ||
| 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 全年 | ||
|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司法局 |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 全年 | |
| (十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 2022年底 | 
|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 全年 | ||
|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 县政府办公室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 全年 |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档案馆、县图书馆 | 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 全年 | |
| 五、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 |||
| (十六)强化工作保障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 全年 |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 全年 | ||
| (十七)改进工作作风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本级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全年 | 
| 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 | 全年 | ||
| 县政府办公室 | 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按程序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全年 | |
| (十八)抓好工作落实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辖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 2022年5月底 | 
| 要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2023年1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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