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汶上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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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办字〔2022〕11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驻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汶上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一链办理”“一业一证”改革举措,构建从企业注册到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鲁市监发〔2021〕3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打造集成化、简约化、极速化政务服务新生态,将企业从登记注册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运营、投资建设、企业变更、企业注销等6个阶段20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二)工作原则。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 1.“一事思维”。宏观上,将企业开办、准营到清算退出全过程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限制,统筹规则,通盘谋划。微观上,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信贷、水电气获取等任务,作为具体单一工作,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进行模块化处理,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 2.“一链办理”。线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综合服务区,为企业提供从登记注册到清算退出的各业务模块一链式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件。线上,利用全省统一的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 3.“一照汇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逐步将印章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归集处理,实现涉企证照、印章“一照汇集”,联管联展联用。 4.“一码通行”。将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企业身份码”作为业务办理的唯一身份识别标注,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扫描“企业身份码”即可实现亮照亮证和相关信息一键导入,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 (三)工作任务 1.简化流程。主动寻标对标,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对场景内有关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指南,持续推动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标准化。 2.集成场景。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协同责任部门、单位围绕开展“事项联办”主题式服务,梳理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积极探索拓展事项链条,制定最优服务流程,绘制事项联办办理流程图,编制“主题服务事项”联办办事指南,实行“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推进事项集成办理。 3.数据共享。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 4.协同推进。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规范,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深化“1+3+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大力优化便民服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办事窗口,完善帮办代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具体措施 (一)企业开办 1.推进“电子两证”“企业身份码”应用。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的身份认证、信息获取、存储留档、电子签名等应用功能,梳理企业开办领域“电子两证”应用需求,推动相关业务系统接入“电子两证”应用,打造更多应用场景。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使用“电子两证”,提升企业开办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企业身份码”,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档案、电子印章、许可证件、信用信息、监管信息、惠企政策等数据归集在“企业身份码”上,实现数据信息集中展示,企业办事更便捷、服务更精准、监管更高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汶上管理部、县税务局、县人行) 2.持续深化“一链办理”。实现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一链办理”,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推行企业开办分时分次办理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分时分次或全链条一次性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汶上管理部、县税务局、县人行) (二)企业准营 3.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围绕提高企业准营便利度,将生产经营许可、社会服务许可中两个以上行业关联事项纳入“一业一证”范畴,推动“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实行“一单覆盖、一门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审批监管一体联动”的审批服务模式,发放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行业许可信息一码覆盖,不断提高企业准营便利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等) 4.深入推进证照“联合办理”。按照“一件事、一链办”原则,将涉及单个许可或备案的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畴,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合办理。结合“双全双百”工作,更新完善“证照联办”事项清单,整合联办事项申报材料、申请表格、办事指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证照联办”集成办理模式,推动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等) (三)企业运营 5.打造“企业员工保障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以及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申报核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业务进行梳理整合,推进相关事项集成办理。着力推行员工保障“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新开办企业可通过“一窗通”系统办理员工保障事项,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后自动办结,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汶上站点)和“爱山东”APP汶上分厅“一网通办”服务水平。鼓励将企业员工保障业务下放至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提升“就近办”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汶上管理部) 6.提供公共就业专项服务。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事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服务,持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提升涉税事项集成化、智能化服务能力。强化数据驱动,优化平台支撑,依托“一窗通”及电子税务局系统,实现新办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3项依申请事项“一表集成、一网受理、一次办结”。推进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实现“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深化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简化纳税人申报操作。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实现纳税缴费事项全部网上可办,方便企业群众线上“一门办”。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全面拓展发票电子化应用范围,建立健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在主要行业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8.优化财产登记服务。拓展涉企不动产登记网上可办业务类型,提高线上办理便利度,鼓励企业线上办理各类登记。在“一网通办”平台、“爱山东”APP全面上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为企业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服务,拓宽地籍图查询渠道和查询方式,方便企业查询。完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非住房计税价格评估方式、提升缴税效率,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全面实现“交房(地)即办证”工作常态化运行。(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税务局) 9.优化涉企金融服务支撑。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推动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助力企业获取融资服务。进一步优化金融信用生态环境,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征信体系,积极引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实现多元化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提升征信查询网点便民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银保监办、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行;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 1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健全并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银保监办等) (四)投资建设 11.深化“我要立项一件事”主题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在线赋码,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策划生成系统数据实时共享、业务协同,将项目代码作为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整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事项同步办理,集成发证。(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简化规划审批流程。规划审批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应会同相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文书。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实行一表申请、一证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划事务中心) 13.合并施工许可事项。实行施工图联审,将人防、消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施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强化部门间、平台间数据调用和信息共享,增加企业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实现“零材料”办理施工许可。(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规划事务中心) 14.优化联合验收流程。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集中联合验收。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基础设施,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部门或单位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前期有关约定,参与分段或集中联合验收,并签订相关设施移交协议。取水工程建成投产后试运行满足条件的,开展取水工程及设施验收。探索部分验收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简化联合验收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发放《汶上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企业凭《联合验收意见书》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实现验收即登记。(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县规划事务中心) 15.优化水电气热信报装主动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推动联合踏勘、联合审批、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四联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五)企业变更 16.实施企业开办全流程变更。实现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单位、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汶上管理部) 17.高频行业证照“联合变更”。按照“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后台分流、同步办理、一次办好”审批模式,在餐饮店、药店、旅馆等53个涉企高频行业,推行证照“联合变更”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压缩企业办理时间。根据企业需求,动态调整证照“联合变更”事项清单,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六)企业注销 18.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除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的所有市场主体。推行简易注销全程网办,注销登记后公示系统自动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完善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推行企业简易注销部门预检服务,增强企业办事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压缩企业注销办理周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9.推行企业证照“联合注销”。推行53项涉企高频行业证照“联合注销”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和全程帮代办服务,实现“联合注销”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联动办理。将相关涉企许可注销信息与企业注销信息简并采集,系统自动及时推送,后台人员分类审批,办理结果实时反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 20.实施“企业休眠”制度。短期内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进入“休眠”状态。相关部门主动提供差异化监管、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渡过短期经营困难提供缓冲期,助力企业尽早脱困“苏醒”。(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试点事项(2022年4月底前)。制定试点事项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按时间节点组织制定牵头试点事项的标准化服务指南。 (二)开展试点先期自评(2022年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在场景分类、事项梳理、表单优化、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先期自评后报上级有关部门评估验收。 (三)全面推进改革(2022年8月底前)。统一工作规范,将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推开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牵头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组织编制试点事项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做好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的支持和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总结评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定期调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平台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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