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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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2018年,我县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面查清了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一系列数据、图表和文字成果。调查成果依次通过了市、省和国家核查,一致认定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并由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了汶上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三调成果“自上而下,逐级发布”的要求,现将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予以发布。 附件:汶上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附件 汶上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汶上县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汶上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按照韩正副总理“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和陆昊部长“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的要求,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于2021年6月,全面完成三调工作。80余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汇集了5819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5060.84公顷(825912.60亩)。其中,水浇地54847.33公顷(822709.95亩),占99.61%;旱地213.51公顷(3202.65亩),占0.39%。 二、园地749.51公顷(11242.65亩)。其中,果园693.66公顷(10404.90亩),占92.55%;茶园5.03公顷(75.45亩),占0.67%;其他园地50.82公顷(762.30亩),占6.78%。 三、林地10240.24公顷(153603.60亩)。其中,乔木林地6699.31公顷(100489.65亩),占65.42%;灌木林地0.93公顷(13.95亩),占0.01%;其他林地3540.00公顷(53100.00亩),占34.57%。 四、草地140.31公顷(2104.6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5.44公顷(231.6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5.44公顷(231.60亩),占100%;我县无沿海滩涂、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沼泽地。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250.02公顷(243750.3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263.99公顷(48959.85亩),占20.09%;村庄用地12389.07公顷(185836.05亩),占76.24%;采矿用地540.98公顷(8114.70亩),占3.3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5.98公顷(839.70亩),占0.34%。 七、交通运输用地3336.63公顷(50049.45亩)。其中,铁路用地46.54公顷(698.10亩),占1.39%;公路用地1368.75公顷(20531.25亩),占41.02%;管道运输用地6.33公顷(94.95亩),占0.19%,农村道路1915.01公顷(28725.15亩),占57.4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72.48公顷(38587.20亩)。其中,河流水面1297.77公顷(19466.55亩),占50.45%;坑塘水面308.77公顷(4631.55亩),占12.00%;沟渠520.46公顷(7806.90亩),占20.23%,水工建筑用地445.48公顷(6682.20亩),占17.3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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