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汶上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汶上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政府工作规则》),并正式印发实施。现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十八届人代会精神、县十五届党代会精神和李强同志在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规则》起草全过程。依据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济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这是《规则》制定的主要依据。二是规则中的具体条款,分别遵循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相关部署要求,主要包括: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及加强审计监督、建设数字政府等方面的要求。三是将县政府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山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担当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便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二是适应政府工作的需要。截至2021年底,汶上县人民政府一直执行2017年2月19日印发的《汶上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目前执行的《政府工作规则》中部分条款和阐述已经无法满足政府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为更好推动政府工作开展,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今年1月初开始《县政府工作规则》起草工作,1月24日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完成初稿。参照济宁市最新出台的政府工作规则,按照县政府领导重要指导性意见,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后分别征求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常委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组成部门的意见,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吸纳。
四、工作目标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山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担当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五、主要内容
《规则》共15章102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提出了《规则》制定依据、县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准则,对自觉接受和维护县委全面领导提出了要求。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共8条。明确了县长、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强调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强调县政府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等。
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共8条。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5条。围绕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明确了县政府重大决策的事项、程序、公开等要求。强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等。
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共6条。强调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共6条。强调县政府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机关、审计以及社会公众和新闻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等要求。
第八章,会议制度,共14条。明确了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参加人员,以及会议组织、保密纪律、决策事项落实等相关要求。
第九章,公文处理,共14条。落实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县政府公文处理程序、运转时限、签发权限、改进文风、印章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章,政务信息,共3条。对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
第十一章,政务督查,共7条。明确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结果运用等方面规定,提出了政务督查工作的最新要求。
第十二章,数字政府建设,共3条。强调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政府运转、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管理方式创新,打造高效、节约、便民的数字政府等方面要求。
第十三章,工作纪律,共6条。强调县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县政府的决定,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信息发布、保密纪律等要求。
第十四章,廉政和作风建设,共10条。明确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治政、廉洁从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要求,就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诉求、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改进调查研究、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五章,附则部分,规定县政府派出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于本规则。
六、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时代特性。全面吸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山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规则》的政治性,全面充实《政府工作规则》的指导思想以及主要内容,更加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规则的先进性、规范性。二是进一步提升了决策效率。立足县政府属性,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近年来县政府及其常务会议情况,系统梳理和研究总结县政府有关工作办理上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此次修订为契机,进行全面修改和规范完善,进一步推进县政府工作提质提效。
七、保障措施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本《政府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制定配套下相关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学习落实。组织学习培训,开展《政府工作规则》贯彻落实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强化执行监督。加强《政府工作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效果,确保制度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张寒 0537—721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