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2-0400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优化营商环境】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17:07 浏览次数:
分享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数据共享、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压减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提交的材料。2022年,济宁市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明确县司法局牵头开展县级证明事项清理,编制《汶上县县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50号)、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2022年行动计划》、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

三、出台目的

为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凡是纳入《清单》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本县相关单位、机构开具证明,真正让“减证便民”变“无证利民”,变“群众跑”为“部门跑”“线上跑”,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重点内容

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我县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经审核确认,县级实行免提交的证明事项295项,涉及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13个重点民生领域。

五、解读机构和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司法局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537-7217287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