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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2-0452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28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28 13: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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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汶政办发〔2022〕6号),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对《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发展需要,更好的推进汶上县全域标准化工作,提高全县标准化综合水平,激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适应省、市综合考核标准化指标工作新形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并征求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台了《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济宁市标准化管理办法》(济政发〔2021〕20号)及《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济市监字〔2021〕13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参照对标准化事项的奖励范围和标准的规定要求,制定了《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通过明确标准化资金奖励范围,奖励标准,重点突出支持标准研发、创新和运用转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县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创新创造环境。

四、重要举措

《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二十条内容。

《办法》扩大了标准化奖励范围,对市局奖励政策的必要补充。明确了标准化奖励范围、标准化奖励依据、奖励标准、申报流程、需提报的材料、绩效管理等。

《办法》明确了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的用途,主要涵盖了以下8个方面: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2、承担国际、全国、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3、完成创建国家级、山东省级、济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5、完成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创新推广平台;6、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7、获得标准“领跑者”;8、其他在全县、全市、全省、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成果、标准化典型案例或县政府确定的标准化项目。

《办法》明确了项目申请及审核的办理流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受理上一年第四季度和当年前三季度完成的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单位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论证,提出咨询、评估意见,形成评审结论。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 冉

联系电话:0537-323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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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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