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汶上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现行标准化政策文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标准化工作需求,迫切需要出台新的与之相适应的文件。依据中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并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意见。
会议确定: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二)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