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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2-0433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20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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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解读《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20 12: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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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汶上县要于2022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划定工作,优化噪声监测点位并明确到区划图中。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鲁环便函〔2022〕509号)。

三、出台目的

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是城市环境噪声防治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在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四、重点内容

《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适用范围为汶上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北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吉祥路-泉河大道-G105-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东至东二环路,面积为42.31km2。

《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将宝相寺片区和汶上一中片区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40km2;将汶上经济开区和商贸物流园区部分区域划为3类功能区,面积为9.89km2,将城区21道路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全长约87937m;对规划区范围内12.81km2的以农用地为主的区域,未确定其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后续根据其实际开发建设情况划分;汶上县城市规划区除1类、3类、4类区、以农用地为主的以外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8.21km2。因汶上县无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故未划分0类区;汶上县城市规划区内未建设铁路,故未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

《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划分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根据用地现状,将汶上县第一中学片区划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即:北至圣泽大街,南至市政路,东至普陀山路,西至明星路。

五、相关释义

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联系人:李大宁

联系电话:0537-3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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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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