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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78G/2021-02432 组配分类: 执行效果评估
成文日期: 2021-09-07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执行效果后评估

发布日期:2021-09-07 16: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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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执行效果后评估

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执行效果进行了专项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组织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于2020年6月29日印发,2020年7月29日起实施。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汶上县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三、评估结论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以来,进一步完善并规范了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对权利主体认定、一户一宅、面积标准问题、权属来源问题等方面作了准确、细致规定,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合情合理,积极应对,妥善化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利于工作高效率推进。同时该办法充分为民着想,不让群众多跑路,方便了村民相关业务的办理,为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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