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执行效果后评估
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执行效果进行了专项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组织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于2020年6月29日印发,2020年7月29日起实施。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汶上县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三、评估结论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以来,进一步完善并规范了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对权利主体认定、一户一宅、面积标准问题、权属来源问题等方面作了准确、细致规定,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合情合理,积极应对,妥善化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利于工作高效率推进。同时该办法充分为民着想,不让群众多跑路,方便了村民相关业务的办理,为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