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21年6月23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材料。7月2日,汶上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修改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修改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汇报。会议确定:(一)县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二)为保证激励效果,按照新出台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奖补,据实核拨。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做好项目筛选、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
办法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