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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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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大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主办,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承办。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参赛范围 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竞赛方式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竞赛参照国家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标准命题,包括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和现场答题三个竞赛环节。其中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竞赛环节采取线上答题模式,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考场、安排监考人员,按照统一要求的时间,开展线上答题竞赛;根据线上答题成绩,由各县(市、区)分别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现场答题竞赛环节。 (二)具体竞赛规程和技术文件,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选手填写《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按单位所在地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选拔15至20名参赛选手参加线上答题,填写《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2日前连同附件1报市人社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参加竞赛选手,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颁发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进入现场答题竞赛环节的选手,按现场答题成绩决出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优胜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对获得奖项的选手,可按规定在原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基础上破格晋升一个职业技能等级(最高为高级技师)。 (三)竞赛获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的相关表彰奖励项目。 (四)竞赛前三名选手,可推荐参评“济宁市技术能手”。 (五)竞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和各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选。 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大赛获评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济宁技师学院颁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动员,认真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展现劳动关系协调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参赛人员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情况排查,从严从细落实核酸检测、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竞赛活动操作规范,安全顺利。 (三)现场答题地点设在微山县,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田思源(微山县人社局)、林恺(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537-8268771(县);0537-2967163(市) 竞赛办公邮箱:wsx_rsjbgs@ji.shandong.cn
(此件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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