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5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办理程序如下: 二、申办程序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汶上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0325 中都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7311 南站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273088 康驿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25647 南旺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156363 刘楼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92675 次邱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071028 寅寺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7944 郭楼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916301 郭仓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969806 杨店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629905 军屯乡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32679 白石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806992 苑庄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56087 义桥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36033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申报材料 |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区(县) | 街(镇) | 村(居) | |||||
邮 编 | 住宅电话 | ||||||||
手 机 | |||||||||
代理人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
电 话 | 手 机 | ||||||||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 年 | 月 | 日 | ||||||
能力评估结果:¨能力等级 2 级 ¨能力等级 3 级 评估机构(盖章): 评估人签字: | 年 | 月 |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 年 | 月 | 日 | ||||||
注:此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