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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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积极推进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县医疗保障局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医保服务有关工作进行了优化简化,现将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基金征缴业务流程。
二、居民转诊转院备案、费用报销业务办理流程。
三、职工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费用报销办理流程。
四、门诊慢性病证办理: (一)慢性病病种 目前,职工医保共有65种慢性病,居民医保共有60种慢性病。 1、甲类病种 职工医保甲类慢性病有13种,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血友病(A、B血管性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戈谢病、庞贝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居民医保甲类慢性病有14种,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血友病(A、B血管性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戈谢病、庞贝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 2、乙类病种 职工医保乙类病有52种,居民医保乙类病有46种。 (1)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共有病种44种 包括高血压(3级)、冠心病、心肌病、脑出血脑梗死、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肺间质纤维化、肺心病、支气管哮喘、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痛风、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溃疡性结肠炎、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精神疾病、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综合征、股骨头坏死、颈腰椎病、周围血管疾病、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恶性贫血、特发性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结核病、银屑病、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前列腺增生、苯丙酮尿症、青光眼、斯蒂尔病、视神经脊髓炎、干燥症。 (2)特有病种 ①职工医保有8种(居民医保没有),包括慢性心力衰竭、心脏瓣膜病、肾病综合征、瓣膜置换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非瓣膜性房颤、多发性硬化症、黄斑变性疾病、 ②居民医保有2种(职工医保没有),包括半乳糖血症、强直性脊柱炎。 (二)办理材料。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提供二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近3个月的病历、检查、化验结果);《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可向医院索取、县医保局网站下载,由大夫填写病情简介、申请病种并加盖医院医保办公章)。 (三)办理流程。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社保服务大厅收取门诊慢性病材料(甲类病种除外)。患者可根据自身病情就近选择我县区域内任意一家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可就近到门诊慢性病治疗评审专家所在4家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康复医院)直接申请。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申请的,可将办理材料邮寄到:汶上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慢性病科收 邮编272500。 2、(1)甲类病种:提交慢性病办理材料至上述4家医疗机构医保办,也可直接把材料交至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并进行初审,符合政策规定的即时予以办理。 (2)乙类病种:提交慢性病办理材料至上述4家医疗机构医保办,由医疗机构初审参保人员提交的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告知参保对象领取慢性病证时间。 (四)门诊慢性病一次取药量。疫情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 (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科室及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县医疗保障局应急联系电话:7216396 汶上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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