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洪文在县国防大厦三楼6号会议室主持召开汶上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正,副县长、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布方锋出席会议。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县供销社、县消防大队、汶上街道办事处、南站街道办事处、康驿镇政府、次邱镇政府、郭楼镇政府、郭仓镇政府、军屯乡政府、白石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郭楼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局部修订》《郭楼镇美和佳苑社区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汶上县辛店片区Cxd-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次邱镇镇区CQ-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汶上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0-2030年)》《东门社区配套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山东鲁西南(汶上)两高两新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康驿镇康达社区二期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郭仓镇郭仓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军屯乡锦秀佳苑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白石镇寨子社区东片区规划设计方案》十一个项目。现纪要如下:
郭楼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局部修订
郭楼镇总体规划范围为郭楼镇镇域,规划总用地面积58.3平方公里。本次总体规划修订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为郭楼镇镇区。因项目建设需要,在确保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将部分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与部分居住、商业用地进行位置置换。2020年10月17日通过专家评审。
会议认为,该规划局部修订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有利于郭楼镇小城镇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要求,郭楼镇政府应会同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研究,突出乡镇特色优势,落实项目要素保障,不断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合理性,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预留乡镇发展空间。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郭楼镇政府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报批。
二、郭楼镇美和佳苑社区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郭楼镇南郭路以东,纬一路以南,郭楼镇政府以西,迅达路以北。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1347平方米 (约合62.02亩),总建筑面积674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181平方米,建筑密度25.25%,容积率1.63,绿地率28.38%,居住户数444户,地上停车位267个。
会议认为,该项目能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有利于提升郭楼镇城镇形象和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程。
会议要求,郭楼镇政府应加大镇驻地小城镇建设力度,提前谋划好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确保加快项目进程,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郭楼镇政府会同设计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三、汶上县辛店片区Cxd-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汶上县辛店片区Cxd-04街区规划范围为中都大街以东,辰欣路以南,普陀山路以西,泉河大道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为59.08公顷。为进一步提升辛店片区交通枢纽、商业、行政办公属性,对该街区部分用地性质和管控指标进行动态维护。2020年11月9日通过专家评审。
会议认为,该规划编制符合我县城区控规全覆盖管理通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刚性规划管控+动态实时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需求优化教育设施、交通设施等空间布局,对建筑高度、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更有利于提升城市风貌,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落地,推动该片区经济发展。
会议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充分考虑辛店片区发展实际,结合区域历史文化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规划道路标识。结合该街区在中心城区的规划定位,进一步优化提升空间布局和各项管控指标。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报批。
四、次邱镇镇区CQ-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汶上县次邱镇镇区CQ-04街区规划范围为南郭公路以东,和谐大道以南,滨河路以西,姬宫公路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7.52公顷。为推进项目落地实施,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对支路兴工路布局进行调整。2020年9月26日通过专家评审。
会议认为,该规划基本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近期建设需求。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次邱镇政府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报批。
五、汶上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0-2030年)
规划范围为《汶上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确定的汶上县中心城区。其中近期规划为2020-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到2025年,中心城区实现集中供热基本覆盖,清洁取暖率达82%左右,集中供热面积856.8万平方米。到2030年,清洁取暖率达85%以上,中心城区实现集中供暖全覆盖,集中供热面积1075万平方米。
会议认为,该规划修编依托现有热源、管网实施、供热负荷和现行环保能源政策,通过对供热现状分析,预测采暖、工业供热热负荷需求,提出了热源发展方案,管网路径选择等规划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布局中心城区供热运营模式,提高城市安全稳定供热保障能力。
会议要求,县住建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做好近期城市供热保障计划,也要从城市发展出发,谋划好长远供热规划,满足城市空间不断扩展和产业发展的用热需求。设计单位应精准测算、科学布局,充分考虑城市发展供热需求,确保规划实施更加科学合理。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县住建部门会同设计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报批。
六、东门社区配套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汶上县尚书路以南,南市街以西,立国经典院子小区以北。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6910平方米 (约合10.37亩),总建筑面积534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046.4平方米,建筑密度25.22%,容积率0.73,绿地率30.14%,地上停车位30个。其中幼儿园用地面积为4435.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2.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2.40平方米,建筑密度21.60%,容积率0.55,绿地率35.64%,地上停车位5个。
会议要求,该规划建筑色彩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幼儿园规划要注重儿童成长需要。项目实施需要做好与地块周边居住小区的衔接,打造为民服务的便捷平台。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七、山东鲁西南(汶上)两高两新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汶上县规划鸿福路以东,泉河大道以南,中都大街以西,东田庄路以北。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9415.38平方米 (约合29.12亩),总建筑面积40958.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8713.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45平方米,建筑密度25.67%,容积率1.99,绿地率24.68%,地上停车位310个。
会议认为,该项目作为两高两新产业园的生产性配套设施,有利于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服务,提升产业园综合配套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用途管控,严格杜绝擅自变更项目性质,严禁出现“商改住”等情况。南站街道办事处和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开发为基础,以完善配套设施为重点,确保该配套设施与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南站街道办事处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八、康驿镇康达社区二期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康驿镇康北村,康达社区一期以东,康驿镇镇政府以北。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5746平方米(约合23.62亩),总建筑面积24282.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56.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25.83平方米,建筑密度16.51%,容积率1.40,绿地率30.38%,居住户数170户,地上停车位170个。
会议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造型及建筑色彩设计,提高社区建筑品质。康驿镇政府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用,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债券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康驿镇和相关部门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土地用途管控,确保社区建设不走样。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会后康驿镇政府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九、郭仓镇郭仓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该项目位于郭仓镇105国道以东,郭白路以北。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14917.81平方米 (约合172.38亩),总建筑面积207532.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4648.48平方米,建筑密度21.24%,容积率1.78,绿地率30.1%,居住户数1322户,地上停车位847个。
会议认为,本次调整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和安置群众提出的新居住要求,对部分楼房布局位置,户型结构等进行局部调整,更有利于实现社区规划满足群众安置需求。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方案,会后郭仓镇政府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十、军屯乡锦秀佳苑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该项目位于军屯乡C232魏杨至徐村道路以南,军锦南路以西。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9774平方米 (约合74.66亩),总建筑面积71877.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1637.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建筑密度32.15%,容积率1.44,绿地率24%,居住户数480户,地上停车位288个。
会议认为,该调整主要用于满足新增加的群众安置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该社区的集聚效应。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方案,会后军屯乡政府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十一、白石镇寨子社区东片区规划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白石镇寨子社区以东,政通路以南,卧佛山路以西,新寨路以北。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6445.87平方米 (约合24.67亩),总建筑面积38077.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60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469.94平方米,建筑密度26.63%,容积率2.04,绿地率31.19%,居住户数208户,地上停车位164个。
会议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充分考虑白石镇地域特色,合理确定建筑色彩及造型,充分利用当地特有自然资源,提高社区建筑品质。白石镇政府应积极对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研究好土地资产运营问题。白石镇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性质不变。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方案,会后白石镇政府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要求优化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备案。
会议强调,近年来,我县小城镇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为促进全县城镇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改善了广大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居住、商业开发项目是小城镇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建设项目与商住开发项目在土地、规费、不动产登记、购买人群等政策要求方面不同,国家也明确禁止小产权房产项目。各乡镇在镇区规划建设中,要坚持系统观念,树牢法律法规意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发挥商住开发项目在增加乡镇财政收入方面的作用,结合实际推进出让土地的开发建设,为乡镇居民提供规划建设手续完善的商品房。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在小城镇建设中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乡镇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