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五个一体化”管理 推进社区“四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
|
|||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诸城市推行社区“四务公开”(党务公开、自治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五个一体化”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社区事务公开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村居延伸,确保社区各项事务阳光透明、规范运行。 “四务公开”时间一体化。每月9日为固定的社区事务“四务公开日”,每月11日为社区事务公开“民主质询日”。动态更新公开栏目和内容,增强社区事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务公开”形式一体化。采取统分结合、传统与现代结合、会议与信息结合等形式,在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醒目位置设立橱窗式社区事务公开栏,全面公开“四务”,由“包村联户”、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向联系包靠的党员、村民进行信息公开传达。同时,探索和建立网上公开、手机短信、公众号等公开方式。 “四务公开”内容一体化。梳理制定社区事务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栏目和内容。规律性的“四务公开”事项内容,每年、每季度固定公开。为民办理、代理的服务事项和村民点题要求公开的事项、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即时公开。 “四务公开”程序一体化。公开前,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出“四务公开”的具体方案和拟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准备好公开资料;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公开栏、网络等有效形式公开;公开后,党员、群众有疑议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投诉,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由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落实重新公开。 “四务公开”监督一体化。在每月9日镇街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和远程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四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开的真实性。检查情况汇总后下发督查通报,并列入镇街年底综合考核指标。 通过推行“五个一体化”管理,诸城市的“四务公开”工作在时限上突出了时效性、在公开形式上突出了灵活性、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了针对性、在公开程序上突出了规范性、在公开监督上突出了经常性,方便群众及时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服务在公开中惠民,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