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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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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汶上县行政辖区内住建部门监管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地。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李瑞星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疫情防治原则及职责分工,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将疫情防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人员管控 1.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要全面了解项目部所有人员信息,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2月9日前所有工地不准开工,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再行通知。工地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并提交工地人员信息档案,经县住建局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2. 对15天内去过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过亲密接触的人员,要详实填写《疫情风险务工人员统计表》(附件1),第一时间上报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及县住建局,并按卫健部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是否存在感染症状,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隔离观察期满未发现病症的方可进行务工。 3. 对原在项目工作春节返乡的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要告知其暂时不要返回汶上,近期所有工地不允许使用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务工人员。 4. 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专岗专人,做好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登记工作。每天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若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进入施工区域。严禁未经测温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施工现场人员私自外出。 四、施工现场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宣传牌、班前教育、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要让每个从业人员都能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措施,提高防护意识。 二是加强防治措施。配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工地所有人员都要配戴口罩。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要按规定定点定时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食堂要每日清洁餐具并定期用75%酒精或84消毒液等消毒。外购食品要认真把关,确保通过正规渠道购置。不准捕猎、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五、应急处置 加强对出现症状务工人员的观察处置,所有务工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劳务用人单位务必详细填写《疑似病例务工人员登记表》(附件2),登记其到汶上的时间、车次(车牌、航班号)、座位号,抵达汶上15日内每日的大致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范围,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和排查等工作。 六、信息报告 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和出现疫情立即上报制度。一旦发现有工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要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每天下午3点前,各项目部将本工地疫情防控情况报县住建局,有事报情况(附件1、附件2),无事报平安。县住建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7286779,7212432。 邮 箱:ws7286739@163.com。
附件1. 疫情风险务工人员统计表 附件2. 疑似病例务工人员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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