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同意发给济宁恒迈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请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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