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汶安监字〔2016〕38号)和乡镇提报及市县异地执法检查的要求,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5月份对山东鸿奥燃气有限公司、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汶上县义中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了随机抽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汶上县义中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符合规定,未签发;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次数不足;2.未对赵建设、马立宏、闫恪峰、陈圣国进行岗前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员工三级教育和培训记录未体现学时;2019年教育和培训记录只有签到和试卷,未体现培训内容和学时;员工李虎、金忠华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试卷字迹雷同;3.2019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金额不足;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不符合规定,2018年12月27日消防专业隐患排查表查出问题未闭环;5.未按照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现场作业人员有一人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戴耳塞);6.切边车间东1#电动葫芦吊钩无防滑脱装置;7.切边车间和圆锯车间内墙壁配电箱内开关无标识,进线管无套管,部分按钮或指示灯无标识;箱体与箱门无跨接;8.1#大圆锯传动电机接线盒盖未安装;9.大圆锯岗位未见安全操作规程,大圆锯下无“当心砸伤”或 “锯下严禁站人”警示标识;10.大圆锯控制室内控制柜前无绝缘板,多个开关进出线电源线颜色为一种颜色;开关无标识,内有烟头,配置灭火器为干粉灭火器;11.变配电室内盖板未盖;变配电室内绝缘靴、绝缘手套未检测;变配电室门口无挡鼠板;东侧电缆线进线未封堵。
七、汶上县南星石材制品厂
1.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次数不足;2.未对员工进行岗前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员工王兵等5人2019年安全教育试卷字迹雷同;3.未按照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耳塞);4.切边车间内电动葫芦钢丝绳有缠绕现象;吊带有损坏现象;5.车间内墙壁配电箱内开关无标识,一配电箱进线不规范(未从底部穿入,其它电源线无套管);部分按钮或指示灯无标识;箱体与箱门无跨接;配电开关安装在木质底板上,无防护箱;6. 大圆锯岗位现场未见安全操作规程,大圆锯下无“当心砸伤”或 “锯下严禁站人”警示标识;7.沉淀池未见“当心淹溺”警示标识;8.抛丸机控制柜前无绝缘板,无“当心触电”警示标识;9.变配电室内盖板未盖;变配电室内绝缘靴、绝缘手套未检测;变配电室门口无挡鼠板;变压器前无防护栅栏,缺少高压止步标识;配电室内有杂物;10.车间电机皮带轮无防护罩;11.火烧机上方烟气排放管断开;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组附近有烟头。
八、山东品大管桩有限公司
未制定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急预案编制不符合规范;2.员工岗前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未体现学时;2019年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体现学时;3.未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部分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4.焊工郭建华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5.未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整改复查记录;6.厂区无人车分流线,无限速标识;7.正在焊接的电焊机电源线有破损现象,电焊钳破损;8.燃气锅炉安全阀外排管安装不规范(易进雨水);9.蒸压釜下方底坑未安装防护栏,蒸压釜应加设“进釜有人监护”警示标识;行车上未见“吊钩下严禁站人”,或在两边行车行走架立柱上增设“吊装时严禁通过”;10.LNG储罐充装管道法兰无静电跨接,储罐;无防雷接地;入口处无静电释放仪;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天然气管道法兰未跨接;11.燃气锅炉房无强制排风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按规定安装。
九、汶上县捷胜石材制品厂
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4、生产车间内无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5、冷库未在门口附近设置呼唤按钮,未设有呼唤信号显示;6、成品库、原料冷库等有限空间未悬挂警示标志;7、包装车间灭火器单只配置。
汶上县佳源石材制品厂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新员工安全教育卡中李庆华、马广强、黄传红于2019年3月份入职,2019年1月12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签到表中有三人签名);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3、生产车间低于1.8m的电气线路未穿管防护;4、配电室内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未定期检验,穿墙孔洞未进行封堵;5、污水沉淀池(深3-5m)未设置“当心淹溺”等警示标志;6、污水沉淀池未悬挂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汶上县吉昌石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