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1.设立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1.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
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
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
2.是否审核转报事项 否
3.有无审批数量限制 无
4.审批条件
4.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
4.2依申请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5.所需申请材料
5.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身份证明(1份);
5.2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
6.办理程序
6.1申请
6.2受理
6.3审查
6.4查询
6.5办结
7.是否收费:否
8.收费依据:无
9.收费标准:无
10.法定办理时限:
10.1主动公开:20个工作日;
10.2依申请公开:15个工作日
11.承诺办理时限:在受理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2.联系电话:7210169
13.部门投诉电话:7210169
附件:《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