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汶上县组织对泉河人工湿地、小汶河人工湿地、莲花湖湿地开展执法及运营检查,确保湿地发挥最大净化作用。
一是联合水利、林业、土地部门,对在湿地范围内过度放牧、捕捞、 填埋或擅自改变湿地用途 、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 、挖砂、取土、开矿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格追查责任。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封堵沿线排污口,严厉打击向湿地系统排放污水、抛洒倾倒垃圾行为,继续实行镇村一把手为“河长”的制度规定,抓好各片区的河道清洁工作。
三是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及时组织收割清理水生植物秸秆,避免枯水季节秸秆污染水质,对沿线溢流坝、橡胶坝、泵房、进出口在线监测、护坡、变电站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供电设备的巡查力度,增加线路巡查班次,保证用电持续畅通,重点做好高压设备、电缆、传输信号检查,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设备运行正常,保证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做好应急工作,定期升降拦水闸坝,确保启闭正常,做好发电机等设备全面检查,以防因冬季供电高峰停电影响湿地拦水闸坝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