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大气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2016年度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汶上县同比改善16.3,共获得市级大气补偿资金120万元,全市排第四位。
2016年汶上县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大气污染防治、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和环保集中执法三个“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园区)属地责任、强化部门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践行治污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了“压煤”、“抑尘”、“控车”、“禁烧”专项整治,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