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工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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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发放机制,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5号),依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落实对象 落实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2002年9月28日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二)县属国有、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 (三)独生子女父母。 原县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因企业破产、改制、裁员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其他国有、集体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再就业,以个人身份参保并于2002年9月28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原县属企业职工社会退休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可参照执行。 2002年9月28日前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未加发基本工资5%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为100%的不加发),可参照执行。 符合条件已经亡故人员参照执行。 二、县属破产、困难企业认定 (一)成立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组 成立由县卫计局、财政局、经信局、人社局、监察局、国资办等部门组成的县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组,负责全县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原县属国有、集体企业的确认主要由县经信局、财政局、国资办等单位,按照原企业的性质审定。 (二)县属破产、困难企业认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破产、困难企业: 1、依法破产的县属企业; 2、企业因无力支付拖欠职工最低工资连续一年以上的; 3、停产半停产不能正常经营1年以上、濒临破产,仅发职工生活费的; 4、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 (三)县属破产、困难企业的认定程序 1、对于符合县属破产、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以企业主管部门所在系统为单位组织填报《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认定表》(附表1),近两年会计决算报表,已经破产和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需提交法院裁定文书,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计划生育管理所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全部材料收齐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属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组审核。 2、县破产、困难企业认定组对困难企业提出的申请和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研究后,作出认定结论。 3、对符合破产、困难企业条件的企业在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然后由县工作组报县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并公布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名单。 三、落实对象申报和资格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对于确认的县属破产、困难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对象,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其本人或其委托人持身份证等,到所在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登记表格,进行申请登记。登记时需要提交材料包括“三证一簿”:(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条件的亡故人员,有其配偶或子女代为申请登记。代办人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死亡人员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如代办人为配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登记时本人或代办人必须公开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无误,由本人或代办人签名并按手印。 (二)企业主管部门初审 县属破产、困难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对象,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初审。企业主管部门对申请登记人的身份、提供的证件和生育收抱养情况、养老补助享受情况等进行审核调查,形成初审结果,并在企业信息公开栏、职工宿舍区等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填报《汶上县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报表》(附表2)、《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报汇总表》(附表3)、《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申报一次性养老补助分年度汇总表》(附表4)。企业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计划生育管理所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接收各系统上报的材料后,要组织专门人员,通过育龄妇女WIS信息系统,核对证件和生育收、抱养情况,上门走访,面见本人、调查邻居(三人以上人员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认真核查。审核结果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后,填报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报汇总表》(附表3)、《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申报一次性养老补助分年度汇总表》(附表4)。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字盖章后,连同企业系统所报材料一并报县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组。 (四)县级审核 县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组,统一审核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上报的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资格情况,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结果在县卫计局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以上所有公示内容,都要留存影像资料,并报工作组)。 四、落实标准 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发放标准,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按规定办理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退休金为100%的不加发)。 五、资金申请 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依据工作组确认的名单,县卫计局按规定程序申请预算。 六、资金发放 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县卫计局负责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金采取由县卫计局委托代理发放机构发放的办法,将一次性养老补助金拨付到代理发放机构,代理发放机构为已确认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对象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发放。 七、建立长效机制 (一)对经审核认定的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人员的一次养老补助分五年解决: 1、2017年落实:2002年9月28日前退休未兑现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退休金人员。(退休金为100%的不加发) 2002年9月28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未落实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人员。(2190975.9元左右) 2、2018年落实: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退休未落实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人员。(1147508.7元左右) 3、2019年落实: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未落实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人员。(2741267.1元左右) 4、2020年落实: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未落实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人员。(3868035.6元左右) 5、2021年落实: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未落实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人员。(811155元左右) 以上资金共计:10758942元左右。 (二)对2017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按照省、市文件精神顺延执行。
附表1: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认定表 附表2:汶上县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 申报表 附表3: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 申报一次性养老补助汇总表 附表4: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 申报一次性养老补助分年度汇总表
汶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汶上县财政局
汶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 附表1 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认定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汶上县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 一次性养老补助申报表 系统
注:本表一式三份,所属系统(单位)计生办、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县卫计局一份。
填表说明
1、填写时请使用碳素墨水笔或黑色中性笔、签字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姓名:包括申请人、子女、配偶姓名,请按相应身份证填写。 3、性别:申请人性别,请填写“男”或“女”。 4、身份证号:包括申请人、子女、配偶身份证号,请填写相应18位身份证号。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5、原企业名称:曾为该企业职工,由于该企业已完成破产改制,导致申请人在社会办理退休手续。按所公布企业名单名称填写。 6、企业归属:请填写企业归属,如:“XX市属”、“XX县属”等。 7、退休日期:请填写正式退休日期,格式如“2002年9月29日”。 8、退休证号:请填写退休证号。 9、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单位:请按所提交证件填写。如为补领证件,请在单位名称后加注“(补)”。 10、光荣证发放日期:请按所提交证件填写。 11、联系电话:包括申请人、子女、配偶联系电话,请填写相应有效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等。 12、户籍地详址:请填写申请人户籍详址,格式如:“x市x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室”、“x县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等。 13、现居地详址:请填写申请人当前实际住址详址,格式同上。 14、子女、配偶相关内容因死亡、离婚等原因无法填写的则不填写。 15、请到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报该申请表,并携带三证一簿(二代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户口簿)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三份,A4大小。身份证同页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同页复印索引页和本人页;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复印内容页。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本人签名。 16、请在“备注”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失效日期,格式如“2002年9月29日”。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请在“备注”栏填写“2099-12-31”。
附表3 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 独生子女父母申报一次性养老补助汇总表 系统名称: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表4 汶上县县属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 父母申报一次性养老补助分年度汇总表 系统名称: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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