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10〕2号)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经乡镇(街道)政府同意上报,对汶上县汶上街道中心幼儿园等9所到期的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经综合评定,同意汶上县汶上街道中心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换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有效期为6年,至2024年8月31日止。现将幼儿园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各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家、省、市、县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制定好幼儿园发展计划,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和提高办园条件,开展科学保教,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让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快乐成长的良好家园。
附件:汶上县2018换发学前教育机构登记合格证名单.doc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