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教体办,县城区、经开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局各科室站: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今年6、7月份,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就我县调整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事宜进行研究,决定从2018-2019学年度起,我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调整为班均每月300元,公办高中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调整为班均每月400元。这是新形势下我县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引导优秀教师承担班级管理,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班主任津贴发放的前提是班主任考核。为切实做好班主任津贴发放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班主任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学校要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公正、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促进班级管理水平的提高。绩效考核要以班主任的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主要依据,向班级管理工作量大、爱岗敬业和工作优异的班主任倾斜。各学校班主任考核方案或实施细则要经学校教职工全体会议或教代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这次调整后的班主任津贴是按班均拨付,不是按人头拨付,是要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各学校在制定班主任考核方案和细化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时,要考虑到依据考核结果,拉开津贴差距;要力戒平均发放,更不准在每个月之间或两个学期之间取平均。县局将对各学校班主任津贴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于没有拉开差距、实行平均发放或取平均的,将责令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发放并对学校校长进行问责。 三、调整后的班主任津贴作为专项资金,要全部用于班主任绩效考核奖励,按年度使用,不得改变用途。县里决定每学期拨付一次班主任津贴,各学校班主任津贴可按月发放,也可以每学期发放一次。2018-2019学年度各学校制定的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局人事科备案(乡镇中小学由教体办统一报送)。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