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现场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正常受理)。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不增加额外的贷款资格限制条件和贷款资格审查程序,确保“应贷尽贷”。对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首次申请贷款前,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三、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所需材料 首次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母或25-60岁之间的亲属)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前来办理,续贷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前来办理。五、联系电话 我局资助管理中心开设了助学贷款咨询电0537-6551170上班时间都可以打电话咨询,另外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