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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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32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教字[2018]43号)精神,本着公开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市“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计划43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1280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2377人、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4283人,共7983人。 二、报考条件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均为我市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1)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中考,且中考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位次的55%之前。 (2)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填报资格线,原则上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3)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资格线按济宁市公布的分数执行。 三、组建档案 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的考生的档案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建,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类别、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学籍号、文化课成绩等)和志愿填报信息两部分,在济宁市网上报名招生平台设置《考生基本信息表》和《初中后高职志愿填报表》,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信息标准》规定执行。档案内容以数据库格式汇总上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初中后高职录取网上检测系统。 四、志愿填报方式 我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网址:wsbm.jinedu.cn或wsbm.zsks.ren)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志愿信息。市招考中心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向招生院校投档,逾期未登录网站报名或虽已填报志愿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市招考中心将不予投档。考生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报名程序进行志愿填报,不允许招生院校直接接收考生到校报名,未经过系统报名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允许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志愿填报时间 1、第一次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7月10日-11日(每天9:00-17:30)。 7月13日,对3+4高职进行投档;7月14日-15日,对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高职和五年制师范专科进行投档。 考生可以填报一个3+4志愿和一个高职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已被3+4投档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高师专科投档。 2、征集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7月23日-24日(每天9:00-17:30)。 缺额计划将在7月20日前公布,录取满额的学校不再出现在缺额计划中。如果3+4有缺额计划,投档时间为7月25日,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五年制师范专科投档时间为7月26日-27日。 考生可以填报一个3+4志愿(如果3+4有缺额计划则设立3+4志愿;如果3+4已录取满额,就不再设立3+4志愿)、两个高职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和一个学校服从调剂志愿。两个高职专科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已经被3+4和高职高师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次填报征集志愿。 市招考中心投档后,学校可能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考生的分数和实际情况调整考生的专业,考生接到学校的通知后自己决定是否服从调整。因为考生成绩低、专业满额造成的退档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六、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中考成绩,参照各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等,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和专业志愿。填写两个能联系到自己的手机或电话号码,且在录取期间保持畅通。 4、考生密码丢失的、姓名或身份证号需要更正的、报名出现异常状况的(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不成功),在志愿填报时间,凭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去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学校考生按国家行政区划属地办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志愿填报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投档录取方式 我市采取通过网上招生录取系统向招生院校投档并接收招生院校上传的预录取信息,不再接收网上系统以外的任何报名及录取信息。招生院校须在规定的时间,按我市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及时下载和上传投档考生信息。 我市志愿填报、投档方式、时间安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录取专用邮箱或“山东初中后高职招生QQ群”及时通知招生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下载、提交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及信息,如果在规定时间没有处理我市发送的考生投档名单,我市可以视投档考生已被院校录取,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八、投档录取原则 按照省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我市公布的分数线及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通过高中阶段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录取。 1、为确保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生源质量,我市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并公布志愿填报和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在分数线没有对社会公布之前,任何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录取学生。 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我市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按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考生由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3+4高职、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照我市公布的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进行投档。上线考生超过计划数时,按1∶1的比例投档。 2、第一次投档后,若学校计划已满额,因面试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等原因,出现缺额计划的,不再进行征集志愿,则按照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考生被录取后自愿放弃的,不得再次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 4、录取用的考生成绩按考生总分小数点后部分四舍五入进行排名。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类别、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考生因计划的原因不能进行全部投档的,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的优先投档,若英语成绩也相同的,计算机随机投档。 九、退档操作要求 投档过程中,对已经投档,但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在我市统一录取前,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将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后,回传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同时,将退档考生名单签署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济宁市初中后高职招生专用邮箱。济宁市招考中心收到招生院校退档申请后,对院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才能退档。审核不通过的,请学校重新提交审查材料。不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退档材料的,视为正常录取。 招生院校注销自愿放弃投档志愿考生时一定要慎重,过程要有严格的操作程序,经办人要留有记录,要由考生填写自愿放弃志愿资格的保证书,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招生院校如果未按照我市规定的程序操作退档考生,我市有权不予退档,出现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投档后自愿申请退档考生不能再次填报志愿,也不能再次被高职或高师学校录取。 十、有关工作要求 (一)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招考办、有关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后高职、师范教育招生工作。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招生简章、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让考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初中后高职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考生根据自己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招生学校。同时,要做好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各初中学校和各招生学校的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不得通过向招生院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和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在招生院校报名或招生院校组织的考生,也必须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并在网上进行报名,在网上填报志愿,否则无法办理投档录取手续。 (三)严格信息管理,保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确保市招考中心、招生院校投档录取信息与《信息标准》高度一致。投档和录取数据交换必须通过计算机网络邮箱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或录取专用邮箱的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的联络畅通。 附件: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考生基本信息表》 2、济宁市2018年初中后高职、师范招生计划
济宁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济宁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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