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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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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安监字〔2018〕13号 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全县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年推进计划”》(汶安字〔2017〕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18年底前全县工矿商贸行业领域80%的小微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创建工作。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现就2018年小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坚决遏制“小企业、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把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作为解决小微企业突出问题、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举措,摆在安全监管的突出位置。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组织,加强指导,密切跟进,全面推进本辖区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二、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各镇街要按照《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附件1),迅速组织,倒排工期,确保双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按时限和标准完成。根据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创建标准,指导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安全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清单,建立连贯闭环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安全风险点“一企一册”,并在镇街安监办备案。 三、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各镇街安监办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对拒不开展双体系建设或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发现一起,监督执法到位一起,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四、定期评估,每月通报。请各镇街安监办、开发区安监局每月28日前上报《汶上县小微企业“双体系”建设情况月报表》(附件2),县安监局将根据上报结果,适时开展小微企业双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验收评估。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镇街小微企业双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并计入年底考核成绩。各镇街务必增强双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小微企业双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 2.汶上县小微企业“双体系”建设情况月报表 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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