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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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8〕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给我县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为汶上一中1900人,汶上圣泽中学1800人,汶上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1500人。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 二、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县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范围;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可以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 民办高中要依法依规核准跨市招生学校的招生资质,核准汇总学校分市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宣传等,于6月16日前报送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三、招生考试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等。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1.考试分值。总分61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思想品德、历史合场11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 2.考试时间。6月10日—12日。
6月12日下午,初中二年级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毕业年级因转学、复学等原因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虽已参加考试,但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可自愿报名参加重考,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须参加地理、生物考试。以上情况和初二学生考试同时进行,但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 3.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考试。考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各招生学校考试。统一使用报名信息,具体考试办法和时间另文下发。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总等级评为A级的学生不得超过学校毕业生总数的30%,根据学校办学水平,市级规范化学校A级所占比例可增加到32%,省级规范化学校A级所占比例可增加到35%;B级比例不超过40%;C级比例不超过28%;D级原则上不超过2%。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比例,并将评价结果报名时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县教体局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5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 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于6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 四、招生程序 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采用济宁市报名平台,其考试成绩作为各类学校录取的依据。 (一)考生报名。 考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县教体局基教科负责报名信息的汇总及审核。 汶上县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18年2月1日之前),需回本县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到县教育体育局报名。学籍在济宁市以外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原就读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在济宁市内其他县市区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原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报名时间为4月24日—26日。 (二)信息采集。 考生基本信息从全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中采集(学籍以2018年2月1日为截止时间),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学生姓名必须与学籍、户籍姓名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初中学校,各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科学设置志愿的梯度,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了解招生学校,尽量为学生提供多次选择,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下旬):考生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信息由各学校上传县教体局,县教体局汇总后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 第二阶段(7月中旬——8月中下旬):未被第一阶段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网(www.jnjy.gov.cn)或济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zsks.gov.cn)查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应统一使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 第一阶段填报时,考生确定报考志愿后,需填写《汶上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由家长签名确认。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志愿。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采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凡是被我市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次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 1.指标生录取。县教育体育局将汶上一中和汶上圣泽中学招生计划的60%,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占80%和对初中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占20%的比例(其中教育教学质量和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创建情况各占1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见附件1)。省级规范化学校汶上一中录取按照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根据该初中学校考生的志愿、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B(含B级)以上,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指标生在统招线下降低60分。汶上圣泽中学录取指标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含C级)以上,且不受统招线下照顾60分限制。 未完成指标生数的初中学校,下年度调减相应指标生计划。初中学生在毕业学校就读不满两年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数据为准,2016年8月31日以后转入),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未完成指标生录取的名额,纳入统招录取。 2.统招生录取。录取主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录取是对报考音体美特长的学生进行录取的方式。特长生录取按特长生招生计划,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县教体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录取名单于7月11日前由县教体局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由各普通高中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县局学籍专章)。通过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的考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复核合格一律不予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借读学生,也不得允许本校学生外出借读。 (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四)加分项目。 1.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2.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4月底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公示、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类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特殊考生需填写《汶上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附件3),并上交原件和复印件,且在所在初中学校及班级公示,由初中学校上报县教体局。5月12日前,县教体局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 六、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为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政策的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组织、普通高中报名录取工作;县招生办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学校的报名录取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艺体特长生考试工作;县教育体育局电教站负责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县教育体育局仪器站负责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开发区学管办,各高中段学校也要成立高中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招生考试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各单位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自觉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禁教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阻止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或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为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在报名期间不得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各招生学校不得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要按省定班额平行编班,不得突破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0人,对按正常程序被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 (三)严格考务管理。严格执行考务工作各项要求,对报名、编排考场、命题、组织考试、阅卷、分数统计、录取等各项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确保考试质量。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因违纪监考被处理的教师不得再参与考务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包括中职生免费政策、中职对口升高职和本科政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各招生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或不符合政策的宣传。
附件:1.汶上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表 2.汶上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3.汶上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 4.2018年济宁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填报表 下载: 2018高中招生文件.doc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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