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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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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安监字〔2018〕12号 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成品油加油站点(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油站安全经营行为,有效解决加油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汶政办发〔2018〕21号)要求,县安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加油站专项安全执法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18年3月初至5月底。范围是全县成品油加油站。 二、检查重点 该专项执法检查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作业安全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 加油站要针对自身实际,开展经常性的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时间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时如期整改到位。 (二)执法检查。 1.各乡镇(街道)安监办要把对加油站的安全执法检查作为工作重点,全覆盖对辖区的加油站进行排查。 2.县安监局将组成2个执法小组,依据“双随机”原则对全县加油站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可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责令其当场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督促加强临时性的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复查合格,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立案调查。 (三)总结上报。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本次成品油加油站点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将该文件下发至辖区内各加油站点,监督其自查自纠。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将执法检查总结上报县安监局监察大队。联系人:尹承涛,联系电话:0537-7210826,邮箱:wsxajjzfdd@163.com。 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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