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最新会商结果,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自3月10日起可能出现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有加重趋势。按照省市要求,我县自3月9日15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于3月10日0时起将II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应急响应。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污染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限产限排、停产限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错峰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各项错峰生产措施。凡达不到应急减排目标的一律停产,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燃煤机组(锅炉):严格执行加严超低排放标准限值。
玻璃行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2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以上。
铸造行业:铸造企业(含电炉、天然气炉)实施停产。
建材行业:砖瓦窑等建材行业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4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4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制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限产50%以上,企业VOCs排放总量减少5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放工序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或生产工序计(保障生产安全基础上),企业VOCs排放总量减少50%以上。
包装印刷行业:印刷等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工业涂装、家具制造行业:焊接、涂装等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2、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等作业环节;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3、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禁行中型和重型货车等柴油车;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电力(供热)行业运输车辆进出减少50%以上,以产电负荷测算(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只出不进(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只进不出(涉及民生保障或特殊需求的除外)。
4、其他减排措施:
汶上县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上午12: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wszwrtqyj@126.com,直至预警解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