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得感,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机构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级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有效的机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政府官方网站、APP、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多种方式,长期稳定地公开辖区内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承担项目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