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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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冬季取暖时间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冬季取暖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 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事关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广泛关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保障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冬季取暖工作。校长为学校取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后勤人员具体负责,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扎实做好冬季取暖各项准备工作,把工作抓实、抓细,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间教室,切实把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中小学师生安全、舒适、温暖过冬。 二、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运行管理工作 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中小学清洁取暖工作,学校取暖要使用安全、清洁、环保、节能的取暖设施设备和能源。各学校要按照县教体局统一要求,按时供暖,确保供暖时间、标准和质量。供暖期间不得时断时续,不得拖后供暖,也不得提前结束供暖。各学校在11月10日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对学校供暖设施及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安装取暖设施、具备冬季供暖条件,现有取暖设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电代煤、气代煤取暖或其他清洁方式取暖的学校是否及时进行电气路检修和扩容等。对暂时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农村中小学要鼓励使用洁净型燃煤,推广使用配套新型燃煤设施,达到清洁取暖要求。通过检查供暖设施设备,该检修的检修,该养护的养护,该更换的更换。积极制定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冬季供暖期间采暖设备安全、正常运转。严禁发生烧烫伤、触电、煤气中毒等师生安全事故。 三、落实供暖经费提供供暖保障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向学生收取取暖费,支出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坚决杜绝出现“因不再收取学生的取暖费而保障不了学生取暖”的现象。坚决杜绝为节省取暖费用而降低取暖标准,以及认为室外温度高而随意停止供暖的现象。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取暖资金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公用经费,要保证取暖时间和效果,严禁学校冬季取暖做样子、走形式。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暖、缩短取暖时间和降低取暖标准。有条件的高中段学校、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学生宿舍要安装取暖设施,实行集中供暖。 四、开展安全教育确保供暖安全 各中小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取暖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师生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健全应急处置方案,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专题教育、班队会、校园广播、应急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师生防火、防触电、防煤气和烟炭中毒等知识和技能,确保师生冬季取暖安全。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省教育厅将冬季取暖和清洁取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政府、学校督导评估的重点内容,确保中小学冬季取暖实现全覆盖,清洁取暖改造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中小学冬季取暖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彻底及时整改。根据取暖要求,11月15日全县各中小学校必须按时供暖。县教体局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对全县中小学取暖情况进行抽查和随机检查,对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学校未能及时、正常供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和存在取暖安全隐患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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