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问题学籍学生
办理材料:
监护人提供书面学籍情况说明,删除申请;
办理流程:
监护人书面的删除申请、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上报市局审核处理。
咨询电话:
6551175
学籍管理规定:
依据《山东省教育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籍,终身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