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
办理材料:
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工作调到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转入学校同意接受后,到原学校开具转出证明,将手续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咨询电话:
6551175
学籍管理规定:
依据《山东省教育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学生在本学区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