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汶上县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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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教体办、各学管办: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省教育厅《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字〔2017〕9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目的 建立和完善我县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督导评估原则 (一)以评促建原则。推动各乡镇通过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教质量。重点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客观公正原则。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原则。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督导评估范围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范围为各辖区内所有为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 四、督导评估方式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 五、督导评估内容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督导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六、督导评估组织实施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 (一)全面自查。11月3日前,各乡镇、学管办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工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乡镇教体办、学管办指导各园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明确整改要求,尽快整改到位。 各幼儿园认真开展自查,填写纪实表,各乡镇教体办、学管办认真组织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注重总结自查中发现的亮点特色和典型做法,纪实表和自查报告于11月3日前连同纸质版报至督导室(邮箱:wsxjydds@163.com)。 (二)重点督查。县教体局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检查基础薄弱的幼儿园,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七、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三)各乡镇、街道对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要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四)督导评估结果应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汶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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